Thu Aug 01 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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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第一篇文章來啦,
這次立法院修正了「夫妻財產制」的規定,與大家的生活息息相關。
先說結論:
我認為可以讓夫妻分財產「變得更公平」!
如果你問我「修正前」,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?
用白話一點的方式來說:
「原則上婚後財產多的人,要給婚後財產少的人,兩人間差額的一半」
但這只是夫妻分財產的原則,表面上看起來很公平
因為傳統上來說:先生在外認真賺錢,
如果沒有太太持家經營,怎麼會有今天的成就呢?
所以先生在婚後所賺的錢,
太太也有貢獻,所以要分給太太一半。
但實務運作久了以後,發現有個困擾,那就是:
「假設先生婚後擺爛,太太不只照顧小孩,還一肩扛起家中生計,
等到經濟穩定後,卻不敢與先生離婚,因為財產要分給先生一半。」
發現不合理之處了嗎? 因為原本的條文沒有彈性,
硬要把財產「切一半」的結果,造成上面「不公平」的狀況發生。
這次修正民法,讓法官不用再死守硬要分2分之1的規定,
而是可以去考量夫妻間:
「平常家事誰做的、孩子誰照顧的、有沒有棄家庭不顧的情況,還有家暴、外遇等等因素」後,
再分配夫妻財產,把「坐享其成」的情況減少到最低。
【結語】
以後夫妻分財產,法官可以考量「雙方對婚姻貢獻」下去分配,
讓太太再也不用吞忍擺爛的先生,可以勇敢離婚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