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 Aug 01 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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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父親節,剛好跟大家分享一個有關爸媽的法律小常識,
大家都知道,如果孩子是在婚姻中所出生,這時候我們在法律上稱這個孩子叫「婚生子女」,
但有沒有可能雖然孩子是「婚生子女」,但爸爸卻另有其人呢(也就是俗稱的「戴綠帽」)?
當然有。
因為從一般邏輯上來看,小孩子都是從媽媽的肚子裡生下來的,所以在認定誰是媽媽的時候非常簡單,
但當我們想要認定到底誰是「生父」的時候,就顯得有些困難。
這個問題還是有解決的方法,如果孩子不是自己所生,這時候法律給了綠帽夫一個機會,可以向法院提起一個「否認子女之訴」,
正好讓法院藉由驗DNA的機會,去證明自己不是孩子的父親。
至於真正是生父的「小王」,可不可以也去跟法院提起「否認子女之訴」呢?
答案是不行,法院的理由是如果小王也可以起訴的話,可能會讓夫妻間互相猜忌,破壞原本婚姻的和諧(哪怕是假面夫妻)
今天的法律常識,希望大家都不會遇到,祝大家父親節快樂!